关于洗礼的功效及必要性,《圣经》中多有阐述。如《宗徒大事录》记载:圣伯多禄(彼得)说:“你们悔改吧!你们每人要以耶稣基督的名字受洗,也赦免你们的罪过,并领受神恩的恩惠。”圣保禄(保罗)给格林多的教友写信说:“你们因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因我们天主的圣神已经洗净了,已经祝圣了,已经成了义人。”保禄还在“致罗马人书”上暗示罪罚的道理,强调洗礼的必要。此后,教父哲学家戴尔都良也在其《论洗礼》一书中强调洗礼在圣事中的重要地位:“罪过涤除后,罪罚也免掉了。”教父哲学的集大成者,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也认为:受洗后立刻死去的人,直接进入天堂。
根据《圣经》及教会哲学家关于洗礼的论说,洗礼的功效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1)赋予人圣化圣宠(宠爱)和超性的伦理道德。
(2)赦免一切罪恶,包括原罪和本罪。
(3)赦免一切罪罚,无论是久罚和暂罚,接受洗礼后,全都一笔勾销。假如人在领洗后又没有犯下新罪,直至去世,那么这个人可以升入天堂,获得永生幸福。
(4)受洗者的灵魂上打上了永不磨灭的标记,基督教会称之为“神印”。这种“标志”的特征在于:领洗之后的人是属于基督的,他是基督奥身的肢体,基督神国的公民和教会的成员。神印好比是基督神国的公民身份证,凭此神印,即可领受其它圣事。同时,有了神印,信徒就有了一种更大的责任,就要忠于基督,按其教导去善度基督徒的生活。
关于洗礼的必要性,仍然以《圣经》作为理论依据。《若望福音》记载了耶稣对一位黑夜来向他诚恳问道的法利赛党人尼苛德摩所说的一段话:“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人除非由水和圣神而重生,不能进入天主的国”。《马尔谷福音》也记载耶稣向宗徒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传福音,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判罪。”从《圣经》的记述中可以看出,洗礼是得救、成义的必要前提,这种必要性在基督教神学中称之为“方法的必要性”(Necessitas medii)o《玛窦福音》还指出,洗礼不仅是方法的必要,而且还是“规诫的必要性”(Nec, Preacepti),因而耶稣基督在升天前将洗礼的权利交给了宗徒们,希望他们将洗礼作为基督教的重要仪式,永远传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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